包鋼鐵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公益明選礦廠廠區位于固陽縣金山鎮爾德尼溝村西北1.0km處,尾礦庫位于爾德尼溝村東南,距固陽縣城12.0km。距包頭—白云省道2.0km,距固陽—包頭快速公路2.0km,距鄉村道路2.0km,區間有砂石路相連,交通十分便利。該尾礦庫庫區地貌成因類型為構造剝蝕和堆積類型,屬低山丘陵區,微地貌單元屬沖溝溝谷,地形起伏較大。主要為西高東低,中間為一狹長的低溝谷。海拔最高1358.04m,最低1301.3m,相對高差56.74m。庫內堆存的尾礦經企業確認具有再利用價值,企業擬回采全部庫內尾礦。企業委托包頭地質勘察施工有限責任公司于2021年4月編制完成《包頭鋼鐵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公益明選礦廠尾礦庫回采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報告》,山東德和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編制完成《包頭鋼鐵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公益明選礦廠尾礦庫回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于2024年2月8日取得《包鋼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公益明尾礦庫尾礦處理項目》項目備案告知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規程》、《內蒙古自治區防范化解尾礦庫安全風險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頭鋼鐵集團公司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對其尾礦庫回采工程進行安全預評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是安全生產方針,為了有效地提 高尾礦庫的本質安全程度,《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 定:“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 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是以實現工程、系統安全為目的,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查找、分析、預測工程、系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可能導致的危險、 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科學、合理可行的技術措施和管理對策,客觀地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技術、安全生產管理作出評價,指導企業進行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預防,促進實現本質安全化生產;同時為應急管理部門了解生 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實施監督和管理提供依據。
結論:《包頭鋼鐵集團固陽礦山有限公司公益明選礦廠尾礦庫回采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尾礦回采工程方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規范的要求,是安全可行的。
]]>包頭市中燃投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開發區加氣子站有6臺加氣機12個CNG加氣位,4口儲氣井容積(水溶積V)共為16m3。依據《壓縮天然氣供應站設計規范》GB51102-2016中壓縮天然氣供應站的等級劃分應符合表3.0.10的規定,該加氣子站為四級站。
評價結論:依據《燃氣系統運行安全評價標準》(GB/T50811-2012)包頭市中燃投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開發區子站得分為95.11分,評價結論為:安全條件好,符合運行要求。


內蒙古坤宏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設計總庫容104.1萬m3,最終壩頂標高451m,最大壩高15m,采用四周筑壩的方式,尾礦庫等別為四等,為濕式尾礦庫。選礦生產規模:1000t/d;尾礦平均堆積干比重:1.50 t/m3;工作制度:300天/年,3班/天。
評價結論:通過安全評價,內蒙古坤宏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的安全設施、設備與已批復的《內蒙古坤宏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阿魯科爾沁旗敖包吐銀鉛鋅礦年采選30萬噸銀鉛鋅等多金屬礦石建設項目尾礦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內安監管一字[2016]116號)和《《內蒙古坤宏礦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阿魯科爾沁旗敖包吐銀鉛鋅礦年處理30萬噸礦石尾礦庫后期筑壩技術方案》(赤應急字[2019]69號)相符,不存在《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礦安〔2022〕88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結論:綜上所述,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鐵精粉項目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現狀與已批復的《固陽縣辰友礦業有限公司年產30萬噸鐵精粉項目尾礦庫技改擴容工程安全設施設計》(批復文號:包安監審批字[2018]78號)相符,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規范的規定,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評價結論:包頭市辰和固廢利用科技有限公司年處理1.7萬噸工業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從安全角度分析,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要求,本擬建項目在安全生產方面可行。
]]>項目評價結論:包頭市國祥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有關證照齊全,合法有效,尾礦庫的現狀與已備案的《包頭市國祥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庫(補充)安全設施設計》相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選礦廠位于距離礦區約3km的山坡上,尾礦庫位于選礦廠的西南側,距離選廠200m,屬于山谷型尾礦庫。尾礦庫設計庫容為271.51×104m3,設計最大壩高59m,為Ⅳ等庫。
安全現狀評價結論:敖漢旗雙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2000t/d選廠尾礦庫的安全設施符合批準的《敖漢旗雙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雙峰鐵礦2000t/d選廠尾礦庫初步設計與安全專篇》(赤安監管非煤字[2012]158號)、《敖漢旗雙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雙峰鐵礦2000t/d選廠尾礦庫建設項目設計變更說明書》(赤安監管非煤字[2014]120號)、《敖漢旗雙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雙峰鐵礦2000t/d選廠尾礦庫變更排洪系統技術論證報告》(赤應急非煤字[2022]52號)要求,尾礦庫按安全設施設計生產運行,不存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金屬非金屬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的通知》(礦安〔2022〕88號)中規定的重大事故隱患,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現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評價程序,對委托單位及其項目進行詳細調查,現場調研、檢查、收集有關資料,經分析、評價,完成該企業年產5200噸精細化顏料中間體項目(一期年產1200噸鄰氨基苯甲醚、1000噸對氨基苯甲醚)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評價報告的編制工作。
我公司成立安全評價組,2022年4月15日我公司對該企業進行開展工作前的現場勘查并提出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2022年7月1日我公司再次勘查現場并對2022年4月15日提出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復核,2022年8月15日我公司又一次勘查現場并對7月1日未進行整改的隱患和8月15日現場勘查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復核。









綜上所述,本預評價認為:微科(內蒙古)新材料科技有限責任公司10萬噸綠色輕量化高端鋁合金新材料精深加工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章、規范的要求,項目建成后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是可控的,可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
]]>包頭市福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位于包頭市固陽縣金山鎮東勝永鄉南2km左右,行政區劃隸屬固陽縣金山鎮管轄。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賈福光。2019年10月31日企業在固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對“包頭市福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0萬噸鐵精粉尾礦干排及干選生產線改造項目”進行了立項備案,采用干排工藝,2020年4月20日取得“關于包頭市福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干排庫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的批復”。
福光商貿干排庫于2020年8月10日開工建設,2021年4月5日竣工。項目竣工后,企業進行了試生產運行,運行工況正常,特委托內蒙古隆安安全評價有限公司對福光商貿干排庫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并編制《包頭市福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干排庫工程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接受委托后,隆安公司組建了項目評價組,并委派安全評價人員賈在忠、王普賢、邴悅等于2021年7月13日、2021年8月6兩次到現場進行勘察并收集與評價相關的技術資料。本次安全設施驗收評價主要是對照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安全設施變更設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在深入現場驗收檢查情況和企業提供的相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符合性評價,按照《安全評價通則》、《金屬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編制尾礦庫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
項目評價結論:
包頭市福光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尾礦干排庫工程已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規范對其進行安全設施驗收評價,評價認為:該尾礦庫安全設備設施、裝置運行效果較好,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的要求,具備竣工驗收條件。


